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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潭财社〔2023〕7号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6-30 10:41

  市直相关单位,各城区(园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2〕3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补助资金万元。该资金收入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请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本次中央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各地承担的培训人数予以分配,绩效管理目标随后下达,各单位要对照绩效管理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

  附件: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省级补助

中央

补助

中央

补助

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紧缺人才培训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

发展

全科医生

转岗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1472

695

148

142.63

4.37

48

234

37

55

108

湘潭市本级

1449

695

148

142.63

4.37

43

234

37

55

90

市卫健委

43

43

市中心医院

980.53

612.55

142.63

205.35

20

市一医院

131.1

82.45

28.65

20

市三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125.75

100.6

25.15

市中医医院

109.25

47.4

11.85

50

市疾控中心

59.37

4.37

55

雨湖区

17

3

14

岳塘区

6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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