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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2〕335号)精神,现将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0,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等方面支出。此项资金请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相应列:残疾人康复资金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104“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资金列2081105“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收到文件后,按照要求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2023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州 |
城市区 |
此次下达 金 额 |
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 |
残疾人就业 |
其他残疾人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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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残疾人 基本康复 |
残疾人 辅具适配 |
农村困难 残疾人实用 技术培训 |
机动轮椅车 |
|||
湘潭市 |
市本级及 所辖区合计 |
51.5 |
35.5 |
23.9 |
11.6 |
10.5 |
5.5 |
雨湖区 |
34.618 |
24.4 |
17.2 |
7.2 |
7.5 |
2.718 |
|
岳塘区 |
16.44 |
11.1 |
6.7 |
4.4 |
3 |
2.34 |
|
高新区 |
0.442 |
|
|
|
|
0.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