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结算资金和2023年预拨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60号)文件,现下达你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资金中包含2022年结算补助资金和2023年预拔资金。结算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时,按每人75元/月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湘政办发〔2019〕16号)确定的省级负担比例进行结算,各地区超出75元部分自行负担。
三、各地要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和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补助范围,自行扩大范围所需补助资金由各地自行负担。残疾人两项补贴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在系统中分别选择“困残生活”和“残疾护补”标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能够完整准确在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中体现。
四、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标准按时到位。
附件:湘潭市城区(园区)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结算补助资金和2023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3日
湘潭市城区(园区)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结算补助资金和2023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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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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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2022年省级结算资金 |
2023年省级补助资金 |
此次下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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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及所辖区 |
59.35 |
283 |
34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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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湖区 |
32 |
153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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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塘区 |
20 |
92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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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湘潭高新区 |
3 |
1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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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潭经开区 |
4.35 |
23 |
2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