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城区(园区)2023年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资金 万元。上述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绩效管理目标将随后下达,各地要对照绩效管理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中央补助资金 |
备 注 |
|||
小计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 |
|||
合计 |
359.1 |
101.1 |
258 |
|
|
雨湖区 |
183.2 |
57.1 |
126.1 |
|
|
其中 |
雨湖区(本级) |
159.9 |
39.4 |
120.5 |
|
湘潭经开区 |
23.3 |
17.7 |
5.6 |
|
|
岳塘区 |
175.9 |
44.0 |
131.9 |
|
|
其中 |
岳塘区(本级) |
158.1 |
31.9 |
126.2 |
|
湘潭高新区 |
17.8 |
12.1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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